
(来源:中国环境网)
转自:中国环境网
时下,吉林省长春市新民大街道路两侧的叶片簌簌落下,将草坪铺就柔软的“金毯”。
这座老工业城市在城市管理规范中专门纳入“保留落叶”条款。在不影响道路通行的情况下,许多街道不再大规模清扫落叶,将秋日景观融入城市。这份独特的“金色长廊”得益于2020年实施的《长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中“保护性留存落叶”的规定,让“不扫落叶”从管理尝试升级为制度化实践,历史地标与自然景观由此共生。
据悉,《条例》共有7章47条。《条例》规定,秋冬季在城市市政指定区域进行落叶的保护性留存,以展现城市季节景观。根据规定,改造后的历史文化街区、54路有轨电车等地标,成为这一制度落地的最佳载体,也成为长春秋日顶流打卡地。
从制度设计到精细管理,从景观营造到文化赋能,这不仅是长春这座城市生态文明建设的实践创新,更是对城市记忆的文化传承,让北国春城的秋天更具诗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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