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6月6日下午,2017年瀘州市生態原產地保護工作表彰暨推進會在瀘州南苑賓館會議中心召開。
會上,瀘州市常委、市政府副市長許先春同志發表講話并對瀘州首批獲得國家原產地保護的產品表示祝賀,許先春同志指出,在國家質檢總局日前發布的2017年第17號公告名單上,瀘州老窖久香牌曲藥等9個產品獲得國家生態原產地保護,標志著瀘州市生態原產地保護產品實現零突破。
隨后由許先春副市長、四川檢驗檢疫局李躍主任、曹宗君處長為首批獲得國家原產地保護產品的企業頒發生態原產地保護證書。
生態原產地保護產品是指全生命周期過程中符合綠色環保、低碳節能、資源節約的要求,并具有原產地特征和特性的良好生態型產品。通過生態原產地保護的產品,可加貼“PEOP”標志,憑借其可追溯性、生態環保等特點,更能滿足消費者需求,具有更高附加值和競爭力。對于出口產品,具有更高國際認可度,并可享受綠色通道等優惠政策。
據悉, “羅沙貢米”產品是由瀘州市龍馬潭區羅沙稻谷種植專業合作社作為申報主體單位,而瀘州市龍馬潭區羅沙稻谷種植專業合作社則是由瀘州金土地公司下屬子公司瀘州羅沙貢米米業有限公司發起成立的一家產、供、銷于一體的綜合性、示范性的經濟組織。
此次“羅沙貢米”成功申報國家生態原產地產地保護,充分展現出瀘州金土地公司對品牌建設和管理的決心,堅持以塑品牌價值為核心觀念,以高品質為基石,以精致管理為保障,以誠信為命脈,逐步建立企業品牌培育、保護和發展的機制,堅持不懈的把金土地打造成為產品優質、服務上乘、具有廣泛影響力的知名品牌。